最高院作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后,为保证执行干警能够全力以赴清理未结案件,蒙自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管理措施,对照目标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始终坚持挂图作战、挂图督导、挂帅出征、挂责问效,着力攻克重点难点,决战全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蒙自执行难。
任务责任化
建立“分管领导—责任领导—承办人”的工作责任体系,深刻把握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系统工程、实践工程和长效工程的定位,形成一把手亲自抓、片区分管副院长和执行局局长直接抓、其他院领导合力抓的领导机制,实现任务责任化,责任具体化。院长每半个月到执行局与牵头负责人和个案责任人召开例会,着重研究讨论案件完成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难点,保证每个案件在执限前圆满执结;牵头负责人负责全程督办,盯住责任主体和关键环节;个案责任人对照进度表逐个检查验收,对已经执结的及时标星结案。为实现重点突破,全市辖区划分文澜、草坝、芷村、新安所、市外五个片区集中攻坚,分片包干、领导既挂帅又出征,每个案件标明牵头负责人及个案承办人,要求其对上负责定期汇报,对下监督确保成效,实行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对于进度滞后的案件,分管领导及时约谈负责人商讨措施,坚持每周一小结,每月一通报,对于未能在执限前结案的,分管领导实行问责制,纳入个人年终考核,与绩效考评、干部提拔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奖罚分明。
管理集约化
严格执行流程节点控制,将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步骤、措施及时录入数据库,全程监管,确保无网外循环案件;积极推进执行团队建设,在执行局设立审查、实施两大组,由每位承办人带队组成五小组,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构建了由专人负责集中送达、集中查控、集中变现处置被执行财产,以节点控制为特征的“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新模式;积极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执行资源,依法快速执行简单案件,严格规范执行“骨头案”、“ 被窝案”、“ 抽屉案”等一系列复杂案件,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坚持简单案件和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快立、快结、快执,最大限度、最短时间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信息化
以执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改变“登门临柜”查人找物的传统执行模式。扩大网络执行查控系统范围,积极推动与全市24家金融机构、房管部门建立“点对点”查控专线,实现法院执行与各部门配合的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形成以网络查控为主、传统查控为辅的财产查控机制。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全面部署使用,基本实现所有执行案件网上办案,保证每一个执行案件规范、准确、及时的录入,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工作质效提升、公开透明。不断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投入使用执法记录仪,将执行人员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执行现场一目了然,让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执行留痕,确保执行规范,规避缠访。创新推进“互联网+司法拍卖”模式,适合网上拍卖的标的物,一律进行网络拍卖,最大限度防止人为因素影响拍卖公正性。
反应快速化
始终高度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对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人身伤害赔偿费、农民工工资、“三农案件”以及申请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和“快执机制”。申请人是农名工、孤残老人士、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优先排位、优先执行,对申请人提供的执行财产线索,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一旦确定被执行人线索或财产线索,限时开展执行,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坚持快立、快执、快结。
惩戒多元化
失信惩戒力度前所未有,不断推出联合信用惩戒新举措“重拳治赖”,内部充分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消费、出行、购房、任职等方面的惩戒,对于有能力却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实行重点打击,对其进行拘留、罚款乃至追究刑事责任;利用本院“两微三网”以及一楼大厅LED显示屏不间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外部与中国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公司达成长效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通信限制,定制专属彩铃,向律师事务所签发“律师调查令”,与保险公司推出“悬赏公告”,与文明办联合制作“诚信黑榜”,在银行各营业网点及市中心户外电子屏不间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形成对“老赖”全方位出击的高压态势。
涉房主动化
针对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导致涉房地产执行案件数量井喷、楼盘烂尾、被执行人“跑路”等困局,法院依法拍卖、变卖被执行财产过程中,执行处置难度增大,债权人权益难以及时、充分兑现的情况,蒙自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尽量对有希望的企业不“一棍子打死”,尽量“放水养鱼”而不“竭泽而渔”。 主动与中院协调,使全州涉及蒙自市房地产纠纷的执行案件全部通过中院指定由我院管辖,大胆创新、巧借“外力”, 切实加强与全省各州市法院协调,进而统一争取政策、统一协调各方、统一稳步处理,筹集资金建成专用资金池,综合运用项目运作、业主自救、债主自救、法院托管、以物抵债、执转破等方式,探索出了“以商救商、法律保障、金融支撑、封闭运行”的解决房地产纠纷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