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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法明德 求实创新
——蒙自市法院精神初探
作者:蒙自法院 李翁坚  发布时间:2017-03-02 09:10:18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2016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作为基层法院,我们将  如何作为,如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蒙自市人民法院落地生根呢?

  2015年10月6日,蒙自市人民法院搬迁新址,功能齐全的新审判大楼正式投入使用,结束了长 达10年之久的全州乃至全省法院系统中基础设施最差的落后面貌,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开启了新的征程,为探索蒙自法院精神奠定物质基础。

  两年来,随着“滇南中心·国家门户”蒙自核心区建设步伐,在党组书记、院长杨昆同志的带领下,蒙自市法院大刀阔斧地改革创新,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审判业务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司法作风,干警精神风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审判实践中,涌现出许多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先进事迹,创造了许多一流的业绩,创下许多新记录,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司法改革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已经走出底谷,走向全州前列,为全州法院提供了许多可复制、可借鉴的审判工作经验,得到上级法院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成为当之无愧的全州基层法院的排头兵,为蒙自法院精神奠定实践基础。

  现实告诉我们:蒙自法院已经具备政治建警、科技强警、文化育警的时机已经到来了。2016年12月15日,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公正、廉洁、为民”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价值观的指引下,经过反复征集广大干警的意见建议,党组最终确定了“崇法明德、求实创新”为蒙自法院精神,实现了全院干警多年来苦苦探索的夙愿。在此,我谈谈个人粗浅的一些的认识和体会,以期有更多同志来解读这个精神,达到集思广益、日臻完善之目的。

  何谓“崇”?《尔雅》用两个字做了精辟的解释:“崇,高也”。崇法,即以法为高,就是崇尚、尊崇法律之意。何谓“法”?《说文解字》解释曰:“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从“灋”字的结构造型看,法追求公正,平之如水;追求正直,明辨是非,体现了我国古代先民追求公平正义的传统价值观。在古代许多典籍中,法还具有除暴安良、抑强扶弱、惩恶扬善的功能,这也是我们当今法官追求的价值取向之一。因此,“崇法”要求法官要崇尚法治,虔诚地信仰法律,热爱薪火相传的审判事业,惩恶扬善,铁肩担道义。

  “明德”即光明之德;美德。《礼记·大学》记载:“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意思是说,大学的宗旨在于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在于让百姓仁爱敦睦、明理向善,在于使人达到最完善的境界。“明德”是为人处事之本,要求法官以修养品性为根本,端正自己的心思,修养自身的品性,探究万事万物,获得广博的法律知识;始终牢记司法权来源于人民,必须始终依靠人民、服务于人民,要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人民群众,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法官。

  崇法明德,即坚定法官理想信念,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秉持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

  求实创新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追求新高。“求实”是态度,凡事探求真理、与时俱进,做到“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创新”是方法和手段,追求卓越、追求新高,做到“案无急卷、事不过夜”。

  在研究探索法院文化的过程中,院党组认为,院风、院纪、院训和精神其内容有相互交叉重叠之处,应以院训为主,将院训与精神相统一,通过解读院训,体现蒙自法院精神。

  “崇法明德、求实创新”是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在我院的具体实践,必将充分发挥先进文化激励人、凝聚人、引导人的重要作用。

  梦在远方,未来在招唤我们。在未来五年里,院党组已经为我们绘就了“全州排头、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目标,需要全院干警在这个精神旗帜的引领下,去共同创造这个美好的未来。如果一个人的梦是孤单的话,全院干警的梦叠加在一起,这个梦便不再孤单了。路在脚下,让我们扬起理想的风帆启航,头顶国徽、心存正义,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勇争一流的精神,一步一个脚地走下去,未来一定属于“崇法明德、求实创新”的蒙自法院人。
来源:蒙自法院
责任编辑:红河中院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