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水法院受理了原告赵某一家与被告赵某某相邻纠纷一案。承办法官拿到案子后,发现这个案子的双方当事人年龄都是70多岁,案件纠纷发生地又在离县城较远的乡镇,考虑到本案纠纷的特殊性,决定对该案巡回审理。
原告赵某房屋的南面与被告赵某某房屋的北面相邻。2016年11月,被告赵某某在房屋大门前的空地上建盖了一间砖混结构房屋,未封顶。原告发现后经与被告协商未果,遂以被告所建房屋位置属于原告通往村内道路的唯一通道,影响了原告的正常通行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赵某某立即拆除所建盖的房屋,恢复原告对通道的正常通行。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早早的就来到现场,再次勘查并制作现场草图,拍摄现场照片,了解双方当事人具体想法。下午两点三十分庭审开始,整个庭审活动用时两个小时,庭审中,法官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更仔细地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思,尽管法官极力劝解,然意见分歧较大,最终没有达成调解协议。
休庭后,法官再次到双方争议的现场进行调解。法官对原告说:“赵大爷,您看,以前你们家进出的这条道路不好,被告体谅您,让您从他家的围墙大门进出,还把大门钥匙给您,你们是有邻居情分的,是不是?您现在都那么大年纪了,被告盖房子虽然是占用了一点通道,但并不是很严重,您大度一点,让她三尺又何妨呢?”原告听后沉默了,法官一看原告思想开始动摇,就趁热打铁,去做被告方的工作。法官又跟被告说“赵奶奶,您看,今天开庭您三个儿子都来了,我看三个儿子又有本事又孝顺您,您是个有福气的人啊,您这么有福气的人,也把福气分享一些,大家都是邻居,您以前都肯让原告从您家大门过,这份情还在这里呢,不是吗?您搭建的那个房屋与原告相邻的拐角处确实也挤了一点,通行不够顺畅,您就小小的改动一下,把这个拐角改成一个弧形,又好看,又方便两家人,怎样?”被告听完也沉默了。法官看到这个案子有调解的可能,于是不断在现场进行比划,丈量,对双方进行调解,在场的其他干警和群众也一起作双方工作,帮忙调解。最终,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由被告赵某某拆除新建房屋拐角处的部分墙体,修复成一个弧形的墙面。
至此,该案通过调解,成功解决了一起纠纷,法官通过努力让被告家修一个弧,避免了双方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圆了一份邻居情。原、被告都说:“法院把庭开到了家门口,并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提了多种解决方案,缓和了我们邻居之间的关系,这样的法官我们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