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法院的帮助,我苦苦经营小本生意的钱就打水漂了。正愁着没钱过年,没想到法院把执行案款兑现给我,有了这两万多块钱,今年春节我们全家可以过个好年了。”泸西永宁乡赵菊英在泸西法院召开的执行案款集中兑现会上领到拖欠三年的相木款,心里特别高兴。
旧城镇职工张绍财领到了因被执行人服刑而拖欠了七年之久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款8万余元,激动地告诉记者:“一直以为那么多年都难以解决的问题,一定会不了了之了。今天这个圆满的结果,让我相信法律对每个公民都是公平的。”
“谢谢法院,谢谢执行干警们!这三年多来,你们一直尽心尽力尽责穷尽各项执行措施,为国家为我们信用社追回了5000多万元的不良贷款,让这些追回的不良贷款又可以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我代受益的老百姓向你们表示最衷心地感谢!”泸西县农村信用社的工作人员赵国富在领到248万元的案款时,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这样说道。
近日,泸西法院召开执行案款集中兑现会,向85件案件的64名申请执行人兑现执行案款人民币1530余万元。其中对33件涉民生案件兑现586万余元(含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5件52万余元、生命权健康权6件31万余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12件500余万元), 18件涉金融案件兑现348万余元;34件买卖合同、民间借贷案件兑现596万余元。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泸西法院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大事来抓,把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作为执行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探求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方法,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执行合力。及时将相关精神和要求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汇报,推动县委、政府成立以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和县法院院长为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泸西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充实执行干警力量,强化物资经费保障,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暨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核查活动取得进展,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二是严格把关,抓好执行规范管理。按照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要求,不断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制定和出台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等多种制度,特别是强化了执行疑难案件的研究制度,统一了执行案件操作规程和结案标准,增加了案件执行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高了执行效率,有效防止了执行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及办事拖拉、作风粗暴、违法执行现象的发生。同时健全和强化执行工作监督体系,将执行拍卖和执行案件评查纳入工作督查的重点,进一步完善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健全终结执行程序的实质标准和程序标准,实行严格审查制度。严格落实“申请执行人权利清单”制度,对执行案件的财产调查、强制措施、评估拍卖、财产分配及执行异议、听证、复议等事项,在执行公开平台上全部留痕公开,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
三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以执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强网上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充分利用“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存款、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信息进行查询。在组建多家“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的基础上,聘请村级执行联络员,将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延伸到村一级,依靠全社会力量来共同破解执行难问题。
四是惩戒失信行为,打击拒执犯罪。不断完善征信联动机制,对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财产不实、恶意转移法院查封的财产、外逃躲债等行为的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采取包括充分借助网络、报纸、电视、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集中曝光、信用惩戒、司法拘留及判处刑罚等在内的一系列措施,形成一套组合拳,彰显人民法院惩治“老赖”的决心,维护司法权威,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促使“老赖”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同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与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拒执罪2件2人。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破解执行坚冰。在加大集中查询财产力度、通过强化责任追究推进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的同时,加速推进实现财产变现的重大变革,树立互联网思维,加大被执行财产的处置力度,积极探索和运用网络司法公开拍卖制度,成功处置被执行财产,努力实现执行申请人利益最大化。同时,采取“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模式,除正常工作日开展执行外,全体执行人员取消节假日和双休日,打破八小时工作制,早出晚归,采取围、截、蹲、堵、守等传统做法,边摸排,边执行,积极探索和研究案件执行措施,采取“凌晨执行”、“夜间行动”、“节假日行动”等灵活方法,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或绝大部分得到及时有效执行。
六是加强正面引导,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执行工作取得的新举措、新成效。注重案结事了,做好案件当事人的释法析理工作,并通过拍摄执行案件以案释法、刊登案例文章等方式扩大执行工作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促使社会受众、当事人正确理解和认识执行难,增强社会受众和当事人的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七是强化执行效果,彰显司法的温度。坚决摒弃陈旧的机械执法、就案办案观念,采取“刚柔并济”的工作方法。对那些生活极为困难的申请人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感到无助、绝望,对执行产生误解的,采取多渠道社会救助办法,有效解决、缓解了特困申请人之困,彻底消除矛盾、化解了纠纷。针对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义务,而不主动履行义务,有意规避执行的,从被执行人社会关系入手,深度发掘社会资源,采取“曲线执行”方法,从被执行人社交圈子里对其有影响力的亲朋好友等社会关系入手,进行曲线说服教育,给其强大的社交生活压力,促其自动履行义务。对那些有履行能力却长期外逃的被执行人采取“悬赏公告”等执行方法,在被执行人住地张贴公告,在网站发布失信信息等方法,利用“要面子”的强大社会舆论,使被执行人家属、亲戚主动说服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积极地代其履行义务,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2016年以来,泸西法院共执结案件1004件,结案标的3.93亿余元,通过网站、户外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微博、微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50余人次;推行网络司法拍卖26次,成交9次,成交价达276.46万元,组织传统拍卖4次,成交2次,成交价达143万元;对21名特困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11万元,积极请示汇报省、州、县政法委、上级法院解决执行救助专项资金27万元;通过全国网络冻结71件90人的120个银行帐户,冻结资金340.79万元;先后依法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拘留8人;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屋、土地等共计500余次,促使一批执行“老赖”履行了义务,树立了司法权威,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