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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法院开展“中秋”、“国庆”双节前廉政谈话活动
作者:建水法院 段姊君 王永贵  发布时间:2016-09-12 10:43:3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认真抓好干警“双节”前的廉政教育,确保大家过一个廉洁文明、祥和轻松的节日,9月5日下午,建水法院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中秋”、“国庆”双节前的廉政谈话会。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要牢记党的宗旨,用好手中权力,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警钟长鸣。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调协、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谁的责任谁负责,管好自己的门,看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在“双节”期间不发生顶风违纪的问题。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制度规范,重温各项规定。各部门要组织干警重温中央八项规定、“十个严禁”、“四个一律”、州委“十不准”等规定、要求;二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管住自已的手、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腿;三要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要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要强化内外监督,狠抓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政治处、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小组,节日前对各办公室安全用电设施、公车管理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同时对值班备勤工作和干警上下班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确保“人在岗、事在办”,并制定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确保办案安全和机关办公安全。健全完善外部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随案发放廉政建设监督卡,营造“廉节”“高压气场”。五是纪检监察部门在节日期间、节点前后认真开展好审务督察活动,要进行明查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来源:建水法院
责任编辑:红河中院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