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边法院受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委托执行毕某申请执行李某身体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某系屏边县人,其在上海打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申请人毕某身体受损,执行标的3800元。
案件受理后,屏边法院执行法官先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李某家中寻找李某均未果,通过其家人也联系不到李某,只通过公安局的行动得知李某曾在蒙自某网吧上网,之后便没有了音讯,李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
本案执行标的虽然不大,但找不到人案件就无法执行,就在执行人员一筹莫展的时候,被执行人李某的家人却主动来到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帮李某交付3800元执行款,并请求工作人员将李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除名。原来,几个月前在查找李某无果后,执行人员将李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对其在购买火车票、飞机票,银行贷款等方面进行限制,这样的惩治措施给李某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迫使他不得不来到法院缴纳执行款,最终才使本案才得以执行完毕。
从2014年起,屏边法院充分利用信用惩戒,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41名被执行人个人信息通过县电视台、本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对其在全国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信用制裁,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大大提高了执行人员的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