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云南高院童晓宁、唐时华两位年轻法官撰写的《永远的法院人——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五老法官”》一文在各大媒体纷纷转载,在云南省法院系统掀起了一股了解“五老法官”、学习“五老法官”的热潮,全省法院系统不少法官还纷纷撰写读后感,榜样的力量再次发声。
作为一名在云南边陲金平县法院工作了将近30年的法官,我再次阅读《永远的法院人》一文,仍然倍感亲切、倍感正能量。
“戎马归来护公正”的百岁老人李文进,代表了云南法院人“守护公正”的品格。公正并不是天然就存在的,世界也不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地方,世界上存在许多不公正、不公平的事物。正因如此,像李文进一样的法官才成为守护公正的使者。李文进从曾经担任多支部队的领导,专业后曾经担任云南省林业厅领导,后来担任云南高院副院长。我们在学习李文进“守护公正”的品格之时,也应该认真学习他的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也就是深入基层一线、进村入户调查研究。法院领导,当如李文进。
“88岁依然是法治追梦人”的女法官郁青,代表了云南法院人“维护法治”的品格;88岁的郁青,依然还是法治追梦人,这本身也体现出“法治”的可贵和艰难。当前,我国正在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人们的普遍理念,但“法治”依然需要人们的奋力追求和作为,尤其是作为一名法官,在“法治”的追梦过程中任重道远、举足轻重。现年88岁的郁青,依然通过自己的方式为法制建设作贡献,成为我们法官追求“法治”之梦树的典范。“法治追梦人”,当如郁青。
“人无亲疏同相待”的“好政工”邹世富,代表了云南法院人“平等待人”的品格;邹世富曾经长期担任云南高院政治部主任,他平等待人、毫无私心杂念的品格在当时便深受好评,许多干部在他的关心下逐步成长起来。凡是下级法院的干警和家属在昆明住院,只要高院政治部知道了,都要派出政治部干部前往看望。这些看来是“小事”,却让法院人倍感归属感。“好政工”,当如邹世富。
“把公平正义传承下去”的法官谢方,代表了云南法院人“崇尚正义”的品格。谢方自己曾经说过:“冤假错案危害很大,它不仅关系到一个公民,一个家庭,更关系到公众对司法乃至国家的信心。”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谢方不惜千辛万苦办铁案,其所承办的许多死刑案件经受了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为了防范冤假错案,谢方也不惜千辛万苦为无罪之人洗刷罪名,红河州石屏县的一个加油站站长还被洗清了贪污罪,经过复查后被改判无罪。刑事法官,当如谢方。
“旧社会勤杂工‘蝶变’新中国法官”的袁方,代表了云南法院人“积极向善”的品格。83岁的袁方,曾经担任旧社会的高等法院书记官长家的勤杂工,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蝶变”为新中国的优秀法官,还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袁方的事迹告诉我们,一个人只要“积极向善”,就能够找到好的归属。当前在法治中国建设征程和司法改革中努力的每一名云南法官,之前的一些思维观念或许就必须立刻予以改变,否则无法适应司法的要求。在此过程中,袁方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追求上进、向善的法官,当如袁方。
我想,将“五老法官”的精神归纳起来就是“守护公正、维护法治、平等待人、崇尚正义、积极向善”,我暂且将此称之为“五老法官”精神。
审视我们周边的法官同志们,不少法官的身上或多或少都展现出“五老法官”的这些精神品格。由此我深深感触到,“五老法官”虽然都已经退休了,但是他们的精神却在云南法院人的身上继承了下来并将继续发扬光大!当然,我们也应该感谢法院机关搞宣传工作的同志们,他们将法官的精神和风采、故事事迹进行了整理归纳,这为实现“五老法官”精神在云南法院薪火相传创造了更好条件、营造了更好氛围。
(作者系“云南省优秀少数民族法官”、红河州金平县人民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