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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法院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活动
作者:绿春法院 张春开  发布时间:2014-07-07 16:14:03 打印 字号: | |
  绿春法院近日在本院大法庭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活动,并以“请进来”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学生共计100人参与旁听。

前奏:普法宣教亲感受

  “下面我来做一道计算题,一名吸毒成瘾的人,一天至少需要100多元的毒资,那么一年需要毒资多少?”听到法官的发问,坐在旁听席区来至绿春县一中高二的同学们开始认真计算,情绪逐渐被带动起来……

  这时的绿春法院大法庭里呈现出有别以往庄严肃穆的氛围。这是庭审开始前,随着国际禁毒日的到来,法官们精心为学生们准备的“普法大餐”。

  16、17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叛逆期,认知力低、自控能力差,易受不良人员的影响。对此,绿春法院邀请绿春县一中的学生们来到法庭,旁听庭审,倾听被告人踏上犯罪的人生经历,用血淋淋的事实给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主旋律:庭审规范树权威

  “现在开庭。”一声槌响,庭审正式拉开了序幕。

  经过法庭调查查明:被告人张某长期吸食毒品,2014年2月19日从老挝国境内购买毒品后携带回到中国境内,同年2月21日,绿春县公安局大水沟派出所民警在大风丫口例行检查时,从被告人的钱包和手提袋内分别查获甲基苯丙胺,净重2克;手提袋内查获的毒品为鸦片,净重990克。经过法庭举证、质证,被告人无异议,并当庭认罪。

  伴奏:百家“挑刺”促进步

  庭审结束后,绿春法院与前来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学生代表一起举行了点评会。

  “当事人有选择自己的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在刚才的庭审中,被告人为瑶族,虽然能听懂汉语,但是在庭审开始时,应该充分征求被告人的意见。当法官与被告人交流有障碍时,应使用被告人的民族语言进行双语审判,提高审判效率。”

  “庭审前的法制宣传比较好,庭审程序完整。但是审判长、审判员行为举止有些不规范,体现不出法官的威严性。”

  “相同的问题一位法官已经询问了,并且被告人已经回答,为什么另一位法官还要询问,是不是重复了?”……

  代表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谈着自己对整个庭审的感受。

  绿春法院干警们细心记录,虚心接受,“没有批评声哪来的进步。”合议庭成员如是说。

  近年来,绿春法院把庭审三部曲做足做实,让司法公开走向量化,积极邀请群众参与庭审并监督,司法越透明,使公众信赖司法,司法才更具有权威性。
来源:绿春法院
责任编辑:红河中院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