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很多次随法官下乡巡回办案,每一次都收获颇丰。法官办案子,我在现场记录下他们给我深刻印象每一个的细节,那怕是一个随意的举动,或当事人,或我,都会有不同的解读,而这一次随他们下乡,一件简单的事至今仍让在场的我们深有感触。
案件是一起农村承包合同纠纷,办案法官认为案情复杂,计划前往元阳县沙拉托乡阿嘎村委会的争议现场调查取证。考虑到中午时吃饭问题,出于去往路上不好走,耽搁时间多,于是在菜市场购买了一些菜,打算办案后在村委会做饭吃。到了村子里,没有餐馆,也没有卖米线面条的小店,只能出此一策。
经过一路颠簸终于到了村委会,已近中午12点。已经等候在村委会的一位当事人见我们来了后,非要拉上我们去自家吃午饭,法官们婉言谢绝,把在路上买的菜提到村委会去准备做饭。当事人见法官们坚持不去自家吃饭,便开始来帮忙洗菜、炒菜、煮饭,不一会儿功夫饭就熟了。
吃过饭后,当事人在前面带路,带领我们前往争议地现场。途中,前面带路的车突然停下了,我们也跟着停下。这时,当事人快步走过来把6、7瓶矿泉水和四包普通香烟从窗口塞进来递给我们。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在车上的承办法官早已拉开车门跳下车,把东西全部还给当事人。
几瓶矿泉水,几包烟,不到100元钱,也许有人会觉得法官过于作态,拿了这区区不到100元的东西,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但是,当看到将这些东西“毫不留情”送还给当事人的法官背影时,我对“法官”这个崇高的职业又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甘于孤独,敢于敢当,到底是不是法官该有的品质?我想,应该是的。不近人情,遭人另眼,但那时那刻我们仍然没能忘记出淤泥而不染的情操。
因为我们是法官,代表法律,代表国家。一顿饭,几瓶饮料,几包烟,看似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在考验着我们。廉洁无小事,时刻在提醒着我们的身份、我们的宗旨。我们是人民法官。
这个赞点给我身边的法官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