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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在提升素质中加强作风建设
作者:红河中院 赵正东  发布时间:2014-03-14 08:50:31 打印 字号: | |
  人的思想认识是随着事物的发展而变化的,事物发展的过程就是思想不断深化提高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指出:要更加强化问题导向,盯住作风问题不放,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州、市、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已全面展开,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既需要认识上的深化,更需要能力上的支撑。各级必须把培育干警能力素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在培育中提高,在发展中升华。

  一、提高政治素养,筑牢思想根基

  作风,是理想信念、思想境界、道德情操的综合反映,也是政治素质的外在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讲,良好的作风来源于信念的坚定、思想的高尚、道德的纯洁,取决于政治素质的积淀和养成。一是要靠理论“立信”。当前就是要把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理论放在第一位,通过学习领悟真谛,开启心智,武装头脑。古人云:“幼而学者,如日出之光;老而学者,如秉烛夜行,犹贤乎,瞑目而无见者也。”党员干部面对新本领的恐慌,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缺什么补什么,急需什么就学什么,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自觉成为勤奋好学、深入研学、学用相长的学习型领导。自觉把理论转化为抓工作、务实效、求实绩、促发展的良好作风,切实在实践中彰显出理论的真理价值。二是靠品格“立德”。 做人讲的是人品、道德,优良的作风靠的是人格力量。“品格”的“品”是个会意字,三个“口”表明人的品性、品行是由众人评判的。一个人的言行、举止反映着自身的品德,折射着人格,影响着周围的人。党员干部要当好优良作风的代言人,首先就要修好品格,立起人格,取得资格。要常修为官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立行、立德、立身,奠定作风建设的道德根基,用人格的力量铸就优良的作风,促进单位建设的发展。三是靠觉悟“立志”。思想觉悟既是发扬优良作风的基础,也是促进优良作风形成的动力。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发挥优良作风一靠理想,二靠觉悟,三靠实干。思想不自觉,觉悟难提高,作风就难加强。因此,要自觉地把提高思想觉悟,作为培育优良作风的源动力,注意在加强思想修养中改造,在改造主观世界中强化,在投身“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实践活动中激发,为树立良好的作风夯实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弘扬创新精神,挖掘力量源泉

  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力量,是事物赖以生存的源泉,是我们一贯坚持的优良传统。要树立良好的作风,就必须与时俱进,用创新的精神、创新的勇气、创新的活力去开拓,这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应有之义,也是有效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司法为民的迫切要求。一是要转变观念。观念的转变是最根本的转变。转变观念重要,但观念转变却很难。针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等司法改革形势任务,我们只转头不行,还必须从观念上彻底转变。当前政法建设有很多的问题都需要我们以良好的作风、创新的精神,认真加以研究,需要在观念上彻底转变,如:强化“三个平台”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要充分吸纳和利用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谋求各项建设快速健康发展;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抓紧做好全方位准备,提高执行能力,破解执行难题;强化司法公信力建设,着力把司法公开、公正司法质量效果作为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标准来体现,把思想和行动聚焦到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履行使命上来。二是要不懈追求。鲁迅有句名言:“不满是向上的车轮”。只有永不满足,永不懈怠,工作才能不断进取,事业才能不断发展。固步自封,必然会寸步难行;沾沾自喜,必然会停滞不前;小富即安,必然会按部就班。应从局限性的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从片面性的思维中解放出来,拒绝自满,拒绝守成,用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活力,谋求新的发展。三是要勇于探索。勇于探索才能获得新知,才能取得创新的成果、创新的业绩,梁启超说过:“对于冒险精神,人有之则生,无之则死;国有之则存,无之则亡”。可见,没有一股的探索冒险的精神,就不会推动事业的创新发展,不付出艰辛的努力,就不会取得新的起色。

  三、改进工作方法,探求科学途径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增强政法工作前瞻性、主动性。领导素质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就取决于他的思想方法和思维方式。树立优良作风,改进领导方法,不断探求更加科学有效的建设途径。一要有超前的眼光。我们常讲“登高才能望远”,“深思才能深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登高”就是要善于站在未来司法系统建设发展的趋势、面临的形势和贯彻中政委、最高院重大决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局的高度,高起点思考和筹划各项工作。“望远”,就是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突出时代性和前瞻性,用发展的思路、开阔的眼界,分析形势,把握规律,推动法院建设持续发展。“深思”,就是要紧紧围绕当前法院建设亟待解决的案件质量问题、业务能力问题和队伍建设问题等,深入调查,潜心研究,想点子、谋招法、求突破、上层次。二要有科学的精神。讲究科学就是要严格遵循法院建设的客观规律和工作实际,这是我们抓工作、搞建设、求发展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法院机关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从建设的实践看,什么时候遵循了科学发展的规律,建设就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什么时候违背了这一规律,建设就会大起大落、遭受损失。因此,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始终坚持用科学的精神指导工作,不能随心所欲,违背规律。比如,在安排工作上,要充分考虑各部门的承受能力,学会“弹钢琴”,统筹协调安排,避免超负荷、超标准、超时限,造成忙乱,影响落实的质量。其他工作也一样,必须把对上与对下统一起来,把各项工作协调起来,不唯上,不唯书,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从客观现实出发,从建设的长远发展出发。三要有改革的办法。改革是增强建设活力、谋求进步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思想。当前,法院建设面临的困难和矛盾很多,无论是老问题还是新问题,都需要我们用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去回答解决。具体地讲,就是要把制约司法公信和法院建设的突出矛盾作为突破口,在研究解决建设发展的重点问题上有新作为,在研究解决广大人民群众依靠法律、相信法律解决切身利益上有新成效,在研究解决搭建公开、公正、公信平台上有新举措。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紧紧围绕有利于促进法院发展,看准一项改革一项,成熟一项推广一项,努力使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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