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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文明创建 给力和谐发展
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事迹材料
作者:泸西法院  发布时间:2013-11-07 09:09:35 打印 字号: | |
  泸西法院以2009年被评为“州级文明单位”为新的起点,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以“五抓”、“五着力”以及“四个突出”为手段,打基础、强素质、抓审判、树形象,着力在深化上下功夫,在巩固中求提高,在落实上见成效,把文明创建活动融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全院形成了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办文明事、精神饱满、钻研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赢得了上级各部门的首肯和人民群众的赞誉。三年来,先后荣获了“全州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集体”、“全州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积评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筑牢根基——文明素质展风采

  泸西法院始终把抓队伍、强素质,打造一支文明高效的团队作为长期的政治工作来抓。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几年来,认真践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及“四群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院干警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奋发向上,切实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责,为促进泸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抓班子,带队伍。以强化班子建设为重点,以“团结务实、带好队伍,全力推进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实践主题,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抓好各种理论学习,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领导能力、司法能力;坚持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做到能审判、善协调、会管理;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具体责任分工负责,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形成团结干事、精心谋事、用心做事、专心办事的良好班子形象,促进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领法院队伍建设,带动干警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抓党建,带队建。始终把党建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突出党建在法院工作中的“龙头”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着力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会一课”, 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讲党课,定期总结支部建设情况,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部署与督办同步、检查与监督同步、述职与考核同步。通过开展“学先进、树典型”、“创先争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活动,在法院内部形成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以榜样的力量来推动工作、促进发展。

  抓党风,促廉洁。强化规章制度的完善,实行“一岗双责”、廉政保证金制度和干警年度廉政情况考核制度,任命兼职廉政监察员,与干警家属签订《保廉承诺书》,延伸业外监督责任链,拓宽监督责任区,强化对审判、执行权的规范运作。广泛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及正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形式,从基础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近两年来,实现廉政“零违纪”。

  抓能力,促业绩。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开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的庭审竞赛、优秀裁判文书评比、资深法官授课等多岗位练兵形式,不断提升法官对形势的研判能力、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实现案结事了能力和增强法官驾驭庭审、文书制作、法律适用能力,打造一支“以学为先、以业为重、以廉为本、以和为贵、以民司法”的法官队伍,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上新台阶。

  抓体能,提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警”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晨练、舞蹈培训等体能训练活动,着力提高干警体能素质和精神风貌,增强干警的团结意识、集体意识、纪律意识,提振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敬业奉献——文明履职创佳绩

  泸西法院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维护稳定当作第一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法院工作纳入全县发展大局中进行谋划和安排。近三年来,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4201件,审结3899件,审结率92.8%。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88件,执结2273件,执结率85.9%,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做到及时立案、及时审理,施以重拳,震慑犯罪。2009年以来共受理刑事案件663件1163人,审结654件1142人,结案率98.64%。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增强量刑的透明度、公正性,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坚持惩教结合、寓教于审,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40%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通过调解结案,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02.7万余元;坚持判后回访制度,不定期回访缓刑和监狱服刑人员,了解判后思想状况和改造情况,有效预防和减少再次犯罪;加大对刑事被告人财产调查与控制力度,确保判决不空判,从源头上减轻执行工作压力,杜绝执行积案。从2011年4月份起,与公安、检察机关形成合力,共对194件355人进行财产查控,查控金额200万余元。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注重“四个调解”,即前置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和庭后调解,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营造和谐的人文环境。2009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276件,审结3252件,结案率99.27%,调解2020件,调解率62.12%,高于全省平均调解率3个百分点。大力推行诉调联动,注重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近三年来,培训人民调解员20余场600余人次。

  着力加大执行力度。在荣获“红河州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清积成果,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为载体,以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以维护司法公信力为抓手,十项措施强有力推进执行工作。在2011年社会治安挂牌整治期间,对程序终结的案件加大“回头看”力度,坚持不舍弃、不放弃的精神,适时、适段跟踪被执行人线索,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充分用足用活各种法律手段,共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73次,司法拘留48人,对中枢、舞街、旧城、金马、白水等片区进行拉网式搜查4次,共搜查63名被执行人住所,查获存款12.6万元,以强制执行方式结案109件;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房产5处,变现800万余元,两次公开集中兑现执行案款600万余元。经过5个月的团结奋战、艰苦努力,有效执结了392件案件,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通过了省综治维稳委、省高院的验收摘牌。2012年3月,泸西法院争创“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顺利通过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考评验收,并已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后审批。

  着力化解行政纠纷。积极探索和创新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社会管理创新。2009年以来共审结行政案件10件,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案件61件,准予执行34件。

  着力践行司法为民。泸西法院创新工作机制,灵活工作方法,打造阳光司法,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一是设立“一站式”立案服务窗口,做到案件受理及时、移送审理快捷;二是设立导诉台,推行诉讼指导、风险告知等便民举措;三是为老年人、残疾人专门设置立审执“一条龙”服务窗口,为他们方便诉讼建立绿色通道;四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三年来开展巡回审理、送法下乡765次,深入实地开庭、解决纠纷1361件次;五是加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完善速裁机制,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六是积极稳妥处理民生问题,对涉及劳动争议、医疗、工伤、交通肇事等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保障群众权益;七是加大法律救助力度,为181名特困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金38.88万余元,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14.5万余元;八是扎实有效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积极组织干警为地震和干旱灾区捐款。投入资金8万余元,切实为扶贫挂钩联系点办实事,办好事。认真开展“四群教育”活动,为特困群众送去米、油及慰问金共计15000余元。

  举措创新——文化建设呈亮点

  泸西法院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抓手,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注重“四个突出”,积极营造浓厚的、符合法治时代特征的文化氛围,不断提高干警的法治文化素养,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培育法院团队精神,促进法院文化建设。

  突出“法律文化”建设。倡导学习之风,以打造“学习型法院”和 “知识型法官”为载体,坚持每月六、七两日的政治理论学习,鼓励干警在职学习,组织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加强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理解和运用。2009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25期,轮训干警及人民陪审员800余人次,委送上级法院培训162人,参加本科学历教育29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6人。

  突出“法官文化”建设。以各种文体活动作为载体,利用业外时间,组织开展党务知识竞赛、红歌传唱、文艺汇演、体能训练等各种丰富多彩、健康活泼的文体活动,积极营造“健康、文明、团结、向上”的和谐氛围,使干警以饱满的精神、充沛的精力、强健的体魄全身心投入工作。

  突出“物质文化”建设。审判大厅悬挂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放法治名言警句等文化建设的相关内容;各种硬件设施逐步完备,每人两台电脑,打印机等各种数字化的办公设备配齐配全;投入80余万元实施了美化、绿化、硬化工程建设,安装安检门、防护网、电子监控设施;积极推进三级联网建设,实现办公现代化;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建成了视频会议室、荣誉陈列室、文化室、食堂、篮球场、健身房,“快乐工作、快乐生活、快乐学习”的氛围愈见浓厚。

  突出“管理文化”建设。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及执行工作的规范管理,强化案件评查监督、“绩效考核”与“岗位目标考核”一岗双管理、双考评机制,完善责权明确,分工合理,确保法院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近几年来泸西法院案件质量和效率持续表现为“三高、四低”,即:结案率、调撤率、正确率升高,发回重审率、改判率、法律文书瑕疵率、涉诉信访率降低。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泸西法院的各项工作注入了不竭的精神动力,如今,泸西法院全体干警正满怀豪情,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用真抓实干谱写精神文明建设新的辉煌篇章,为促进泸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原创
责任编辑:庄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