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法院工作已有十余载,听过无数庭审,组织过无数释法活动,可2013年9月13日这天,却让我颇为难忘,因为这天作为一名新任命的女法官我应县妇联的要求参加了对看守所相关女犯人的帮教活动。
杨某某,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已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审后,杨某某因想念父母及认识到交友不慎等因素,情绪极其不稳定。在帮教中我对其进行了开导,向其作了有关毒品危害的宣传教育,解释了其询问的上诉相关问题,并告诫她要认清过错,正视错误,要勇于面对现实,不要放弃希望,要调整好心态,争取早日回到父母身边,回归社会大家庭,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盘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羁押期间,因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女儿造成了伤害,给自己的亲人带来了不幸而后悔,对生活一度失去信心,我们一行帮教人员了解情况后对盘某某进行了安慰,且耐心地解释了她关于自己的土地是否会被他人占有的问题,还鼓励她不要放弃希望,努力加强思想改造。
最后我们给她们赠送了《活在当下》、《我所理解的生活》及《沉思录》等书籍,希望她们能服从管教,珍惜将来,做个有利于社会和他人的有用之人。
一次回访结束了,这是我第一次走进看守所与女犯人面对面交谈,看到了她们对过往的悔恨,听到了她们对生活的后怕,如此真实。因为她们自己的错误,法律剥脱了他们的自由,可却给了她们一个崭新的开始,或许有迷茫、有恐惧,但我想只要我们大家真心的帮助,帮助她们对未来树立信心,对生活有新的期待,那么她们就能在未来寻找更好的生活。
作为一名女法官,我想用实际行动参与妇女儿童维权活动,用真心传递正能量,使女犯们在未来的改造生涯中多了一份关爱和健康,以更好的心态投入到服刑改造生活中。